第0443章 虽远必诛 (第2/2页)
他浑身,几乎已经是染红了,没有戴头盔,一头长发挥舞着,身上的盔甲也是破烂不堪,没有半点完好的地方,他的身体亦然如此,有不少地方,血液与衣服凝结在一起,透着一种黑色,他身后的士卒们,同样如此,只有不到三十余人,没有一人是完好的。
这些士卒之中,却没有一人呻吟或者哀呼,他们沉默着,一步一步的走进了王城之内,在最后,骏马低着头,跟随着这些勇士,走进了王城内,在这些骏马的身上,挂满了各种狰狞的头颅,不计其数的头颅,压得骏马都有些走不动路了。
荀攸无法想象,他们究竟是遭遇了何等惨烈的战斗。
黄忠一瘸一拐的走到了荀攸的面前,高大的身躯,在阳光的映射下,散发出一种异样的光辉,他将手中的东西猛地抛到了荀攸的面前,荀攸低头看去,那是一个狰狞的头颅,面色还带着无尽的惊恐,就这样直视着荀攸,荀攸抬起头,看着黄忠。
“伊邪王...”
黄忠嘶哑的说道。
荀攸一惊,再低头看着,看了许久,说不出话来。
“我可有功?”
“将军大功!”
“给我的兄弟们唤来医师...”
“好!”
医师们很快前来,便要给黄忠医治,黄忠皱着眉头,将他们推开,让他们率先给那些士卒们医治,自己则是坐在荀攸的面前,跟荀攸聊着,从言语之中,荀攸得知,在躺了三四日之后,他这才清醒了过来,好在中毒不深,经过了一番调养,他便决定带着自己的麾下前来倭奴国,看看能否有什么可以相助的。
没有想到,正好碰到了那场大乱,他击溃了敌人之后,又追了出去。
没有想到,在半路上,竟碰到了以上贡之名而前来的伊邪王,以及他的麾下大军。
于是,一场格外惨烈的大战便爆发了,黄忠带着人,誓死不退,在敌军之中,厮杀了足足两个时辰,双手都拿不动兵戈了,数百人也只剩下不五十人,好在,黄忠还是亲手砍下了伊邪王的首级,贼子们军心大乱,直接崩溃,黄忠无力追击,休息了一日,再行追击!
最终,他将伊邪贼的全部人手覆灭在了远处的战场上。
荀攸抿着嘴,若不是黄忠,想来,遭受了一番重创的倭奴国,很难再去抵御全副武装的伊邪贼子,他只能朝着黄忠大拜,以敬将军之勇,黄忠没有言语,又问了一番刘默的情况,正说着,医师走了进来,便为黄忠医治,医师拿着刀,割开黄忠那些与血肉凝结在一起的布片。
一片一片的从血肉之中揪了出来。
看着这血肉模糊的场景,荀攸心里都有些了畏惧,他看着面前的黄忠,黄忠脸色毫无异常,就仿佛这刀子并没有割在他的身上一般,他看起来是那么的稳重,冷静,荀攸心里想着,或许,比起典韦,太史慈,吕布等人,黄忠与徐荣才有这主帅之资。
其余众人,勇是勇,就是差了些黄忠这般的沉稳,可以为将,却不能为帅。
此人,日后之成就,定然不小。
医治完成之后,黄忠这才起身,朝着荀攸一拜,离开了此处。
荀攸低头看去的时候,才看到,在方才黄忠跪坐的地面上,早已是血迹斑斑。
又过了十日,徐荣方才传回了消息,他已经覆灭了为吾国与伊邪二国,并且按照荀攸的军令,将他们国除,国中贵者,行凶者,恶者,上下官吏,没有幸免的,至此,二国彻底混乱,没有了管辖者,徐荣轻易的在此建立了机构,倭岛之上,征伐无数,百姓们早已习惯了统治者的变更。
对于他们而言,无论是原先的国王,还是如今的徐荣,谁人通知他们,都是没有不同的。
徐荣上书,特意说明,自己这番并没有太大的建树,二国上下都没有抵抗的意思,甚至,他都没有遇到任何像样的抵抗,一路直接攻破王宫,没有发现伊邪王的下落...
而不久之后,赵云等人急急忙忙的返回了倭奴国。
他们在得知倭奴国里大乱之后,心里说不出的惶恐,吕布更是险些就要率军进军二国,还是曹昂将他死死拉住,赵云等人不敢再久留,直接飞速返回了倭奴国,倭奴国内还在下着小雨,连绵不绝,一行人骑着马,飞驰着,来到了倭奴王城的面前,看着紧闭的城门,连忙说明了身份。
又一路纵马狂奔,至于刘默的府邸之前。
下了马,便冲进了府邸之中。
刘默正坐在院落里,坐在一处树荫下,上方打了一大伞,手持经典,阅读着。
听闻声响,他转过头去,看到是赵云等人,顿时笑了。
“哈哈,你们来啦!太好了,你们不在的这些时日,我可是吓坏了...来,坐下啊,别站着不动,说说,伊邪台那里如何了?听闻他们同意归效了,是真的么?我还听闻,那里也出产鱼虾,不知比起东濊的如何啊,你们吃过了麽?有没有东濊的好吃啊...定然没有罢...”
赵云等人呆滞的看着面前的刘默。
刘默脸上出现了一个巨大的伤疤,侧着,从额头一直到了嘴角上,可以看到那露出的肉芽,格外的恐怖,也格外的狰狞,不过,不知为何,刘默如此笑着言语,他们并没有感到任何的恐怖,只是,感到了一种深深的愧疚,一种发自内心的痛苦,若不是我们久留在邪马台....
“怎么啦?为何站着啊,莫不是被我吓到了,我这模样的确是丑了些,不过,这样不是显得我也颇有些将军气概麽?哈哈,不知晓的还以为我是哪个身经百战的大将军呢...与你们说,真是吓死我了,我从未杀过人,刺刀的时候,我都是逼着眼的,险些害死了荀君.....”
“刘公!”
众人大拜。
眼泪与雨水混杂在了一起。8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