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67章 入明境 (第2/2页)
路过了几座村子,皆空无一人,除了找到一些老弱和小孩女人的尸体外,连一个活人都没有看到。
看到那些浑身赤luo的女尸,李老二就能想象得到她们在生前遭到了怎么样的折磨。在一口井边找到还有一具浑身上下被扒光了衣服的女尸,还未断奶的婴儿丢在一边,稚嫩的身躯已经冻得像石头一样坚硬,婴儿小小的脑袋完全碎裂,边上还留下马蹄印,女人浑身上下遍体鳞伤,胸口身上都是牙齿印,身体下面留下斑斑血迹,下体还被塞入了一根粗木棍。女尸边上一具老人的尸体,头颅被砍下放在一边,尸体被烧得漆黑变形。
“这简直和后世的日本鬼子一样残暴!”看到这一幕,李老二心中恨恨道。
“大哥,我们现在是不是去遵化?”韩大山问道。
“去遵化?”李老二摇了摇头,“去遵化自投罗网?鞑子肯定正在攻城!我们去了,城内的守军也不可能给我们开门的,我们去送死?还不如跟着鞑子,找机会救一些百姓出来,充实我们的山寨才是正道。”
沿着大道上的马蹄印追踪,追踪了一段路之后,李老二让八百名弟兄把马牵上山坡,进入树林内隐蔽,自己亲自带着一百名精锐夜不收继续沿着金军的马蹄印追踪。
“前面有鞑子的痕迹!”凭借着常年在草原上生活练出的马术和嗅觉,李老二老远就感觉到附近肯定有金军的斥候哨骑。
无论是骑术,还是判断力,还是武功,或是嗅觉和敏锐感,长期在草原上生活的李老二和他的这一百兄弟,水平都远超过明军的夜不收。辽东夜不收的武功、骑术都很厉害,是明朝的特种部队,可是又怎么样?不要说和金军的巴牙喇斥候哨骑比了,就连葛布什贤超哈斥候哨骑都比不上,充其量只相当于阿礼哈超哈营的斥候哨骑。
巴牙喇相当于后金的特种部队,葛布什贤超哈就相当于后金的前锋尖刀部队,而阿礼哈超哈就相当于后金的轻装甲部队,也就是相当于轻甲骁骑,乌真超哈就是后金的炮兵。
可是有着领先了几百年理念,又长期生活在草原,自幼习武骑马射箭的李老二,他的本领又超过一般的巴牙喇兵,他麾下那一百名老马贼,虽然比不上巴牙喇兵,但也相当于葛布什贤超哈的精锐了。
对于李老二的这一点,李宏十分清楚。其实李宏是一名土默特人的孤儿,原名叫苏布德,父母亲都死在察哈尔人手中。李老二的父亲路过被察哈尔人摧毁的土默特人部落,发现了苏布德,就把他带了回去,取了个汉名叫李宏。
自从李宏从懂事起,就发现自己的大哥李老二和一般人不一样,从小就拼命练武,练习射箭,骑马,追踪反追踪等作战技术,往往是为了自己没有达到目标,连饭都顾不上吃,正是因为李老二从小就开始做准备,所以他的本领不同于一般人。
正因为李宏是一名土默特人,所以他对李老二不杀土默特俘虏心存感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