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千一十三 建木魔尊 (第2/2页)
而且,魔界的位置并非是固定的,它一直处于移动的状态中。这就使得想要确定它的位置,变得更加的困难。
而就在此刻,那魔界的一角,一处与周围死寂破败的环境完全不同,被浓郁的生机所笼罩的地方,突然爆发出一股浩瀚的气息。
“为何我会感觉到,我本体的力量在快速的下降,好似有什么东西,在不断的蚕食它的力量。”
一个全身绽放着青黑色魔光的老者,满脸阴沉的看向三界,试图看出什么。
这老者的名号叫做建木!
没错,他就是先天灵根通天建木。
当年为了化形,他没有忍受住诱惑,依毅然加入了魔道,准备破坏天地秩序,掀起滔天大劫,以此积蓄无上业力,助自己凝聚无上魔躯。
可他想得虽好,但却高估了自己的实力,连圣人都没有出手,只是一尊人皇,就把他给斩了,将他那先天而生的躯体打成了碎片。
不过,也正是因为身躯的破碎,反倒促使他大破大立,在即将彻底陨落的那一刻,向死而生,逃出了一缕残念,并得以在魔界化形。
顶级的先天灵根化形,天赋无需多言,肯定是最顶级的层次。
刚一化形,建木就是大神通者,而如今经过数千万年的修炼,他更是踏足了至圣的境界。实力比当年斩杀他的颛顼帝,还要强出一个档次。
毫无疑问,凡是踏足至圣领域的强者,都有着巨大的野心,在为多次成道做准备。
通天建木也是如此,且他多次成道的办法也简单。只需找回他那破碎的建木之体,那他就能够做到肉身成道。
建木乃是顶级的先天灵根,其材质本身就堪比先天至宝。当年若非身躯被毁,建木以本体化形的话,那他的实力还能更上一个层次。
除此之外,建木想要多次成道还有一个办法,那就是吞噬其余的顶级先天灵根。
洪荒有十大先天灵根,建木若是能够将其全部吞噬,那他就能蜕变成混沌灵根,以完美的姿态踏足混元的领域。
那时,别说是混元五重天了,就是混元七重天、九重天,也不是没有可能。
不过这种事也就只能想想罢了,通天建木连找回自己的本体都做不到,更别说是吞噬其余先天灵根了。
那其余的先天灵根,岂是好招惹的?他的本体若是没有被毁,那倒是无惧他们。可如今,先天道体被毁的他,还真不一定是别的先天灵根的对手。
“人族的计划又变了吗?”
“还是说,他们察觉到了什么,从而改变了计划,不再培养先天建木,转而将其吞噬。”
通过冥冥中的联系,感觉到本体中不断流失的本源之力,建木不免有些急了。
人族培养先天建木,这件事他是知道的,或者说,在建木重新焕发生机的那一刻,他就感应到了。
毕竟是他的本体,双方之间有着斩不断的联系,通天建木的任何变化,都瞒不过他的感知。
可他也没有阻止什么,甚至是什么也没做,默许了人族的举动,任由他们培育通天建木。
建木魔尊的想法很简单,他的本体已经破碎了,想要重回巅峰,那所需要花费的资源不知道有多少,完全不是他所能负担的。
这个时候,人族既然出面,主动培养他的本体,那他还有什么不满意的,自然乐见其成,不仅不会阻止,反而在暗中帮了不少忙。
他也不怕本体被人族霸占,以他与本体之间的联系,再加上其他魔道强者的帮忙,想要夺回本体,有什么难的?
很完美的计划,起码在此之前,一切的发展,都是按照建木魔尊心中所想进行着的。
可就在今日,他那完美的计划出了纰漏,人族竟然放弃了培养先天建木,转而反过来吞噬他的力量。
这让建木魔尊如何能够忍受?眼看着他的本体就要重回巅峰,可就在这关键的时候,竟然有人在窃取他本体的本源。
这……
他的本体要是因此毁了,那他的计划不就全完了,多年的等待也都将成空,成道之路变得遥遥无期。
“且去一观!”
纠结了好久,建木魔尊还是没有忍住,动身离开了魔界,前往了三界。
他想要知道,到底发生了何等变故,才会让人族改变计划,不再培养他的本体,反而窃取其本源。
如果事情已不可挽回,他也就只能在此时夺回本体了。其实,仔细想想,他也差不多可以收回本本体了。
在人族的努力下,通天建木已经成长到大神通者的层次,距离巅峰已然不远。接下来的修复,建木魔尊自己就可以做到,没必要再利用人族了。
未免夜长梦多,建木魔尊想了想,还是决定趁机收回本体。
……
“有些不对!”
“好像有人盯上我了!”
“是谁的胆子这么大?在这种时候,还敢盯上我?”
虚空世界,正在赶路的姜尘突然顿住脚步,满脸的诧异。
他实在无法想象,在这种时候,竟然还有人敢盯上他,准备在半路埋伏他!
这是何等的胆大包天!
这人是没有看到,就在刚才,二十四尊大神通者与两尊圣人化身联手,在出动两件堪比先天至宝的法宝下,都没能奈何得了他,反而被他击杀一人吗?
要是看到了,还敢这么做,那姜尘是真的佩服此人,这得是对自己的实力多有自信啊。
想来,没有个混元三四重天的修为,根本就不敢做这种事。
嗯,之前发生的事虽然大,可建木魔尊还真就没有看到。准确的说,对于三界的消息,魔界是滞后的。
因为魔界距离三界,真的是太远了,处于天外混沌的边缘,差一点就与大混沌接壤了,在紫霄宫的后方。
若是有人站在大混沌眺望天外混沌的话,就会发现,圣人在天外混沌的道场,刚好是个圈,把洪荒围了起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