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642章 远游 (第2/2页)
好在金尸南明还算争气,顺利的晋升到了金尸中期。
现在又发现金尸南明在速度上又一次增强,这让金尸南明在战斗中也有了一定的助力。
李士明心情愉悦,他将金尸南明收进了炼尸空间,又收起了炼尸大阵。
炼尸大阵中的那些四品炼尸材料,其中的能量已经消耗一空,不过一切都是值得的。
他做完这些后,身影一闪‘咫尺天涯’发动,他出现在地面。
他取出了‘蓝晶破云舟’,这艘四品上阶小型飞舟,还是从赵清风大修士身上得来的。
现在的‘蛊风宗’没有能力对外发动攻击自身难保,再加上李士明自己的境界提升到了元婴中期,他少了很多的顾忌,倒是能够将‘蓝晶破云舟’取出来自用。
不要小看四品上阶的小型飞舟,这可是一个大宗门的大修士所用飞舟。
虽说李士明身上还有更好的飞舟,可是那些飞舟他并不能取出来使用,一旦取出来使用的话,极大可能性会给他带来麻烦。
‘蓝晶破云舟’一路飞行,他在‘蓝晶破云舟’上打上了中州商行的标记,以中州商行的威名,‘蓝晶破云舟’在东齐大陆上一路没有遇到任何的麻烦。
当然了,这也与他的境界提升有关,东齐大陆在外行走的元婴修士,最强不过就是元婴中期修士,大修士数量又少,又极少外出。
一位元婴中期修士加上中州商行的威名,只要不是头脑不正常的势力,都不会打主意的。
李士明在‘蓝晶破云舟’内,为自己倒了一杯灵茶,一边喝着灵茶,一边操控着多个大脑进行着多项工作。
他哪怕不是在修炼,也得不到空闲。
‘剑意冲霄诀’、‘三昧神风’神通、‘玉清雷典’等等功法神通,他都需要分出大脑对其进行研究感悟。
好在这种分出大脑的方法,早就成为了他的习惯与本能。
他依旧可以动用一个大脑,感受着四品灵茶中的灵性,并欣赏着‘蓝晶破云舟’外的风景。
‘蓝晶破云舟’飞离了东齐大陆,进入到海洋之中。
他从本命法宝IBMz15的数据库中调出了一份海图,这是前往中州大陆的航线图。
他得到过不少的战利品,其中单是航线图就有多份。
另外,他身为中州商行的客卿,中州商行的航线图也不会对他保密。
他的分身李元霸,更是与剑意冲霄阁的剑修伍七一起渡过海洋,前往了剑意冲霄阁,也知道了剑意冲霄阁的航线。
李士明只需要选择其中一条航线,就可以相对安全的前往中州大陆。
他之所以没有选择乘坐中州商行的远航飞舟,是因为中州商行的远航飞舟速度有些慢了。
就算是他目前能够动用的‘蓝晶破云舟’,也可以比中州商行远航飞舟快上两至三个月到达中州大陆。
这还是他自身的修为不够,无法将‘蓝晶破云舟’的速度发挥到极致的原因。
‘蓝晶破云舟’在海洋上空飞行,他身上散发出元婴中期才有的气息,加上这是一条经过清理过的航道,没有哪个不开眼的灵兽挑衅他。
航程是漫长的,半年以上的航程,虽说自认为没有多大的危险,但是又不能让自身进入到修炼状态。
李士明只能够分出一个大脑时刻保持着清醒状态,其他大脑则是感悟着各门功法,以此来打发时间。
这也就是他了,正常的元婴修士,不足一年的航程只能算是短暂的时间。
他成为元婴修士的时间太短,就算是最长时间的闭关也不过是数年的闭关,他还没有经历过一次闭关就是数十上百年。
所以他的时间观念并没有真正转换为正常元婴修士的时间观念,他才会对时间感觉到漫长。
在海洋上空航行了三个多月,他只遇到了一座有人岛屿,他并没有在那岛屿停留,那岛屿是一座修士岛屿,专为远航修士补充资源。
但是从他获得的资料中,知道这类海洋中的岛屿,并不是表面那么简单的。
这类岛屿一般都做着一些阴暗的生意,比如为抢劫的修士销脏,甚至在必要时间,他们也能够化身为劫匪亲自出手。
虽说他并不畏惧,但他不想给自己招惹麻烦,只要不抢到自己的身上,他就不去过问。
只是他虽不想招惹别人,但有人却是不想放过他。
就在过了那岛屿后的十天,李士明正在想着事情,‘蓝晶破云舟’发出了一声警告,这是‘蓝晶破云舟’的阵法发现在警戒范围内出现了其它飞舟。
他身影一闪就站在了‘蓝晶破云舟’的甲板上,使用‘神目通’看向远方。
远方出现的是一支远航飞舟舰队,由四艘远航飞舟组成的舰队,每一艘远航飞舟都有着相同的标记。
他没有认出那标记是何势力,不过能够拥有这样舰队的势力,至少也是大型势力。
他心生戒备,在海洋上相遇并不是什么让人高兴的事。
在海洋中,失去了各大陆的规则限制,修士们行事经常是没有底线的。
更为重要的,能够在海洋上航行的修士,就没有一个身家差的,多多少少都是比较富有的修士,否则单是一艘能够渡过海洋的飞舟都无法获得。
渡海的飞舟要有足够的防御力与速度,才能够在海洋上自由航行。
可不是所有修士都如李士明这样,能够保持着一个大脑的时刻警醒,随时都可以处理意外事件的发生。
很多远航的修士,需要做的是让自己的飞舟抵挡住每一下的攻击,让自己有足够的反应时间。
所以渡海飞舟的防御力就是极为重要的指标,这一点就让渡海飞舟比普通飞舟更为昂贵。
李士明站立于‘蓝晶破云舟’甲板上,‘蓝晶破云舟’上的中州商行标记闪动的灵力气息,这能够让远方的远航飞舟更为清楚的感知到中州商行标记。
(本章完)